25家赴美上市中国企业“集体诉讼门”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0-3-8 11:12:23
同时,由于在集体诉讼中,律师能够获得赔偿金额20%-30%左右的律师费,美国律师对集体诉讼也非常积极。因此有观点认为,很多集体诉讼都是律师为获得高额律师费而挑起的诉讼,导致了集体诉讼制度的滥用。
当然,由于集体诉讼的巨大威力,也给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带来威慑,使其不敢轻易违规。
做空者是幕后黑手?
在前述企业高管看来,针对中国企业的集体诉讼背后存在着一张利益链条网。受益最大的就是首席起诉人和律师。
在集体诉讼中,只有首席原告代表集团参与诉讼,包括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开庭、进行和解谈判等。
如果起诉人与诉讼对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获得法院判决,则该和解协议或者裁决对每个集体成员甚至包括未参诉的受害者都发生法律效力,其他受害者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对被告再次提起诉讼。
这位高管说,集体起诉的一般情况是,基金公司(主要是喜欢做空的对冲基金)找来律师,让律师收集证据,然后再去找一些与企业有关的人或者是小股东一起发起诉讼。小股东通常不了解情况,但是跟着起诉也能够得到好处,因此也乐意参与。
“在美国他们联合起来诉讼是非常容易的,做空股价是他们起诉的主要原因。”这位高管说,“有些集体诉讼的指责就很荒诞。”
一旦遭到起诉,这些公司的股价在短期内剧烈下跌,跌幅往往高达50%,甚至超过90%。对冲基金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这位高管说,中国公司在美国公开上市一年之内,一般都会遭受诉讼。但这类诉讼最后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和解,“你很少会看到法院进行判决的”。
他表示,中国公司经验少,因地域原因对美国资本市场不了解,遭遇危机时应对也不成熟,比如危机公关手段应对方面没有什么经验。
另一方面,这些赴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往往成立时间不长,一般在5年左右。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精力都集中于生产和经营,对国际法不熟悉,因国外的法律成本非常高往往投入也不够。
他说,中国企业去美国上市,就如同一家非洲或者美洲企业到中国A股来上市,因为不了解这个市场,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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